关于江西深傲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
职工债权的公示
(2018)深傲服装破管字第9号
2017年5月14日,江西深傲服装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,向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。2017年6月19日,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,将本案移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。受移送法院立案后,于2017年10月13日裁定本案由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审理,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3日作出(2017)赣0482破1号民事裁定书,受理破产清算申请,并于2017年12月13日作出(2017)赣0482破1号决定书,指定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为江西深傲服装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。
经管理人调查,确认江西深傲服装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19名,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(以上统称职工债权)的总额为人民币1,180,148.60元(详见职工债权清单)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,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至2018年6月26日止。
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,可向管理人提出相关证据,要求管理人更正,管理人不更正的,职工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特此公示。
(管理人印鉴)
2018年6月11日
附:
1.江西深傲服装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;
2.管理人联系方式:张泽良:15779269425。